上午9時30分,被取保候審的王某穿著夾克、斜背著包來到法庭,他現(xiàn)年44歲,安徽人。
檢方指控,2013年年底至2014年9月間,王某在豐臺區(qū)其經(jīng)營的超市內,非法對外出售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保健品。2014年9月16日,王某向他人非法出售保健品,后被豐臺公安分局新發(fā)地派出所抓獲,并在其超市內起獲尚未銷售的該保健品共計28粒。經(jīng)鑒定,上述性保健品中均含有西藥成分西地那非。
檢方認為,王某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應當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王某當庭認罪,稱明知道涉案的保健品不讓賣,但是為了多賺點錢,帶著僥幸心理將保健品放在抽屜里賣,沒想到被顧客舉報。
此案未當庭宣判。(記者 裴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