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持有合法的“馮玉麒”身份證的男子冒充馮玉麒本人將房屋售出。出售價格60多萬元。冒名頂替辦到合法身份證張三冒辦李四身份證,賣掉李四的房;民警稱,辦證時疏于審核比對
房主不知道房子被賣
“當時只是去看看我的新房子,沒想到房子已經(jīng)被賣給別人了。”說起房子被賣的經(jīng)歷,馮玉麒覺得難以置信。
2012年,因拆遷房屋,馮玉麒在固鎮(zhèn)路風荷苑置換到了一套94平方的房屋。“房產(chǎn)證、土地證都齊全,寫著我的名字。”
拿到房子后,經(jīng)過簡單裝修,由馮玉麒的孩子居住,后來其妻子也住了一段時間,最后租給了別人住。據(jù)馮玉麒介紹,他和妻子的感情不太和睦,兩人長期分居,但并未離婚。平時他也不怎么來看這個房子,房租也都是妻子收。
今年3月1日,馮玉麒路過風荷苑,就順道上去看看自己的房屋。“敲開門時,開門的人告知我,他們已經(jīng)買下這套房子1年多了。”吃驚的馮玉麒立即告訴對方他才是房主,為何賣房子他不知情?新房主一聽,認為馮玉麒是騙子,準備報警。
新房主買房手續(xù)齊全
昨天下午,記者隨著馮玉麒及其親人等一起到了風荷苑。在其曾經(jīng)的房門外,已焊了一個大鐵門,大鐵門外還貼著新房主的房地權證復印件。
這位房主姓王,她告訴記者,她是2014年1月從戶主手里買的房子,并向記者展示了齊全的過戶證明。“房屋售價60多萬,我們支付的中介費、契稅等一共將近70萬元。”記者看到,房地權證登記時間為2014年1月28日。這位王姓房主還向記者出示了房屋買賣中簽訂的合同,其中賣方簽名分別寫著“馮玉麒”和其妻子的名字。
“這個‘馮玉麒’根本就不是我。”馮玉麒說道。王姓房主說,賣房的“馮玉麒”和眼前的這位確實不是一個人。
身份證被人“克隆”
3月2日,焦急的馮玉麒在聯(lián)系不上妻子陶某的情況下,到了合肥市房管局查房屋過戶信息。房管局向其提供了另一名“馮玉麒”的信息。這個“馮玉麒”用真實的房產(chǎn)證和身份證將房屋過戶給了他人。馮玉麒告訴記者,妻子曾向他要過房地產(chǎn)證。這名“馮玉麒”是否和妻子有瓜葛?他又是如何拿到房地產(chǎn)證的?
合肥市房管局還向馮玉麒提供了這名“馮玉麒”的身份戶籍信息。比對發(fā)現(xiàn),該“馮玉麒”和真正馮玉麒的身份證信息一模一樣,唯一不同的就是照片。
這名“馮玉麒”的身份證是偽造的嗎?隨后馮玉麒向轄區(qū)派出所報案,并要求查另一名“馮玉麒”的信息。
讓馮玉麒吃驚的是,公安信息顯示,另一名“馮玉麒”的身份信息完全合法。也就是說,除了身份證的照片外,有一個和他身份證信息一樣的“馮玉麒”。
妻子背著丈夫賣房
辦理該案件的亳州路派出所民警介紹,他們將相關情況反饋到了廬陽區(qū)公安局。“因為有兩張除照片不一,但信息完全一樣的身份證,可能另一張身份證在辦理中,某個環(huán)節(jié)出了問題。”
據(jù)警方調(diào)查了解到,假的“馮玉麒”也是合肥人,姓楊。他在2012年7月24日以身份證丟失為由,冒名“馮玉麒”到廬陽區(qū)行政服務中心的戶籍服務處辦理新身份證。由于當天人多,工作人員可能疏于審查比對,造成了楊某冒領馮玉麒身份證的事實。辦案民警介紹,他們了解到,陶某瞞著丈夫馮玉麒,偷偷讓楊某假冒丈夫辦理了身份證等,然后又將房屋轉(zhuǎn)賣給他人。
昨天記者撥打陶某的電話,但一直處于關機狀態(tài)。
冒名者已被抓捕
昨天記者從亳州路派出所了解到,冒名者楊某已經(jīng)被警方抓捕。楊某的“馮玉麒”身份證已被警方?jīng)]收,并將報公安部刪除信息。
安徽省知名律師孔維釗告訴記者,這屬于典型的“偽造證件罪”?拙S釗介紹,我國《刑法》第280條第1款規(guī)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這起案件中,因為是其親人所為,所以在處理上應該會相對較輕。”至于馮玉麒的權利,孔維釗說,“他應該能獲得一半賣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