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激活他人信用卡消費 90后保安獲刑5年半
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90后保安王偉(化名)在負責單位信件接收時,以幫助轉交信件為由將單位多個職工未領走的信用卡激活,并先后使用這些信用卡提取現(xiàn)金、刷卡消費共計10萬余元。近日,房山法院以被告人王偉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據(jù)悉,王偉是一個二十出頭的小伙子,初中畢業(yè)后沒多久,便來到北京打工。2015年,王偉經(jīng)人介紹來到房山區(qū)一大型企業(yè)擔任保安。平時閑來無事,王偉喜歡上網(wǎng)瀏覽各種信息。去年,偶然一次機會,王偉看到幾篇關于銀行卡被盜刷的新聞,他感覺這是一個賺點“快錢”的捷徑。
于是,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期間,王偉利用工作之便,以幫助轉交信件為由將該單位8名職工未來得及領取的信用卡信件拿走。拿到這些未經(jīng)激活的信用卡后,王偉便上網(wǎng)通過QQ聯(lián)系了一名自稱電腦高手的人(仍未抓獲歸案),花費了200元拿到了這8個人的身份證號碼。隨后,王偉拿著這些被激活的信用卡通過提取現(xiàn)金、刷卡消費等形式消費了共計10萬余元人民幣。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王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王偉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主要犯罪事實,可予以從輕處罰。
今年5月底,房山法院最終以被告人王偉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同時責令其退賠被害人相應的款項。拿到判決書后,王偉表示認罪,沒有提出上訴,目前一審判決已經(jīng)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