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就此事咨詢了遼寧同澤律師事務(wù)所齊睿龍律師,齊律師表示,小陳的這種情況叫做代位繼承,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代位繼承的適用條件是:指被繼承人(也就是死者)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該先于被繼承人而死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其位繼承被繼承人遺產(chǎn)的一種法定繼承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子女先死,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才能代位繼承。而且,代位繼承不受輩數(shù)的限制,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親屬中有子女、子女的子女,即孫子女、外孫子女也可以代位繼承。如孫子女、外孫子女也先于繼承人死亡的,其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可以成為代位繼承人。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被繼承人的旁系血親或長輩直系親屬沒有代位繼承權(quán)。
因此,小陳雖然不是爺爺?shù)姆ǘɡ^承人,但小陳的父親先于爺爺去世,這種情況下,小陳可以代他父親繼承爺爺?shù)呢敭a(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