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衢州2月5日電 通過婚介機構介紹分別與兩名女子戀愛、同居,謊稱自己是某期貨公司的從業(yè)人員,以高利潤回報為由,誘使對方及親友開立期貨賬戶存款,再一招“釜底抽薪”拿走巨額存款。記者2月5日從浙江衢州中院獲悉,被告人阿偉(化名)從被騙女子阿英、阿梅(化名)及阿梅的前夫阿海(化名)那騙得216萬余元,該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阿偉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10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并判令被告人阿偉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共計216.611448萬元。
被告人阿偉,男,1959年9月出生,江蘇常州人,漢族,中專文化。
2005年6月,阿偉通過婚介機構認識了阿梅,阿偉騙阿梅自己是江蘇某期貨有限公司的從業(yè)人員,說自己在這行做的不錯,利潤很高。兩人相識后,阿偉出手比較大方,時常帶阿梅外出就餐、逛街等。兩人感情迅速升溫,很快就確立了戀愛關系,并開始了同居生活。
同居后,阿偉告訴阿梅,他的證券業(yè)務做的好,都是賺大錢的,并為阿梅付了房屋按揭款7萬余元,還給她買一輛現代雅紳特汽車。沒多久,阿偉又跟阿梅吹噓“自己期貨做得好,公司要給他獎勵”,等獎金到手,他就會為阿梅購買一輛豪車。
見已完全取得阿梅的信任,阿偉便誘使阿梅及其前夫阿海先后以阿梅及其女兒小麗(化名)的名義開立期貨賬戶,并由阿偉掌控,之后,阿梅先后向自己的期貨結算賬戶存入32萬余元,前夫阿海向女兒小麗的期貨結算賬戶存入263萬余元。
阿偉經過一翻手段陸續(xù)轉出取走,阿梅查詢期貨賬戶發(fā)現情況不對時,阿偉又謊稱他把資金并入山東某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大戶中操作,已獲得巨額利潤,不過由于賬戶被證監(jiān)會檢查暫時凍結等,并偽造該公司客戶交易清單等方式欺騙阿梅。
之后,阿梅先后在2011年9月26日、9月28日通過銀行又匯給阿偉29萬元(后取回8.5萬元)用于投資期貨。
阿偉繼續(xù)以各種理由搪塞、蒙騙,阿海開始懷疑。同年12月,阿海堅持與阿偉到山東某期貨公司查詢賬戶,無奈之下,阿偉只好陪同前去,但途中阿偉乘機溜走了。至此,阿偉的謊言才被真正揭穿。
不僅如此,阿偉還以同樣方式欺騙了另外一名女子。
2006年底,阿偉在與阿梅交往期間,又通過婚介機構結識阿英,之后二人確立戀愛關系。2007年3月,阿偉同樣以做期貨為名,騙取阿英的信任并讓他在期貨公司開立期貨賬戶進行詐騙。
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阿偉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10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判令被告人阿偉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共計216.611448萬元。一審判決后,阿偉不服,上訴至衢州中院。該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