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乘坐CA1336航班抵京的夏女士和老伴剛一下飛機,就高興地與前來迎接的孫女擁抱在一起。
夏女士老伴展示在重慶拍攝的照片。
昨日19時9分,國航CA1336航班平安降落在首都機場T3航站樓,候機樓內(nèi),夏女士的兒子兒媳和孫女望眼欲穿地等待著她與老伴的到來。此前,這架由南寧飛往北京的航班因“詐彈”緊急備降重慶機場,但未在飛機上發(fā)現(xiàn)可疑物品。肇事女乘客目前已被機場公安機關(guān)以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偵辦中。
抵京現(xiàn)場
“好在是虛驚一場”
“爺爺奶奶怎么還沒出來?”在T3航站樓國內(nèi)到達C出口,一位穿黃色羽絨服的小姑娘小可(化名)和爸爸媽媽正在望眼欲穿地看著旅客出來的方向。小可要接的是從南寧旅游回京的爺爺奶奶,他們乘坐的航班正是CA1336。小可的媽媽告訴記者,昨天下午,她突然接到婆婆從重慶打來的電話,說飛機延誤了,“婆婆在電話里也沒仔細說發(fā)生什么事了,但后來我們一看新聞聽說飛機上有疑似爆炸物。不過好在是虛驚一場,爸媽都平安回來了。”
19時50分左右,小可沖著旅客出口開心地喊:“奶奶,奶奶出來啦!”不遠處,身穿淺藍色羽絨服的夏女士和老伴兒飛奔向?qū)O女小可,夏女士給小可一個大大的擁抱和深深的吻,夏女士高興地說:“回來了,回來了,終于是虛驚一場。”
在旅客到達大廳,有不少前來接CA1336航班旅客的家屬。天津的趙先生昨日15時許就趕到了首都機場,他的朋友在這架航班上。趙先生說:“我朋友去南寧探親,今天回來。她可能怕我擔心,沒有給我打電話說飛機的事,我到了機場問了工作人員才知道飛機備降了。等那么長時間沒啥,朋友沒事就行。”
旅客回憶
姑娘聲稱飛機要爆炸
昨日12時24分,CA1336航班由南寧飛往北京。據(jù)夏女士回憶,飛機好像沒飛多久,坐在前艙的一位大概二十五六歲的女士突然起身要去頭等艙,那里好像坐著她的領(lǐng)導,“但她被空姐阻止了,空姐要求這姑娘回到自己的座位,但這姑娘不愿意,最后空姐把她交給飛機上的安全員。”夏女士說,安全員陪同這姑娘一同回到她的座位,然后一直在小聲交流,“突然我們聽說這姑娘聲稱飛機要爆炸了。”這讓夏女士和老伴非常緊張。
不過在接下來的時間里,機組并沒有把這條消息告知旅客,而是通過機組廣播說飛機受氣流顛簸,要求旅客系好安全帶,不要離開座位。旅客廖女士告訴北京晨報記者:“在飛機備降重慶之前我們都不知道發(fā)生了什么,正因為這樣,旅客們情緒都很穩(wěn)定,客艙內(nèi)也沒有出現(xiàn)緊張的氣氛。”
到了重慶后,看到眾多特勤隊員沖上飛機、停機坪上的警車和救護車,廖女士這才意識到可能出事了。從網(wǎng)友們上傳的照片不難看出,CA1336航班備降在重慶機場的遠機位,停機坪上的警燈閃爍,救護車早已就位。
夏女士回憶說,飛機備降后,客艙內(nèi)沖上至少10名特勤隊員,他們首先帶走了聲稱飛機要爆炸的那位女士,隨后又帶走了和她同行的三位先生。
重慶機場
安檢未發(fā)現(xiàn)可疑物品
昨天下午,記者從國航證實,CA1336航班從南寧起飛后,機上有一名旅客聲稱飛機上有炸彈,國航迅速與警方取得聯(lián)系,飛機備降在重慶機場。飛機備降后,所有人員、行李和飛機都將進行二次安檢。
昨日17時許,重慶機場官方微博通報稱,昨日13時35分許,重慶機場現(xiàn)場指揮中心接到國航CA1336機組報告,由南寧飛往北京的CA1336航班飛行途中,機上一名王姓女子稱飛機要爆炸,飛機于14時安全備降重慶機場。機上全體旅客及飛機安全。經(jīng)對該航班進行防爆安檢和安全清艙,未發(fā)現(xiàn)可疑物品。
記者了解到,該肇事乘客24歲,漢族,河北人,為某公司職員,目前已被機場公安機關(guān)以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偵辦中。
專家說法
肇事者最高可被判刑5年以上
晨報訊 昨天晚上,針對揚言“飛機要爆炸”的年輕女子可能面臨何種處罰,北京晨報記者采訪了合川律師事務所專門從事刑事案件辯護的于飛律師。于飛告訴記者,我國刑法第291條第2款規(guī)定,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zhì),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于飛明確表示,如果有充分的證據(jù)證明該女子實施了編造飛機即將爆炸的虛假恐怖信息行為,那么按照上述司法解釋,其言行已確實影響到了航空器的正常運行,因此確定將會受到刑事處罰,而非簡單的治安處罰就能了事。
“如果其他乘客所說屬實,那么按照上述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該女子在行駛中的飛機上散布虛假恐怖言論已造成飛機緊急備降的后果,并使得飛機不得不重新安檢,因此應當會在五年法定刑以下從重處罰”。于飛說,“此外,如果其行為致使航空公司為排除虛假險情,造成了50萬元以上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還有可能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關(guān)案例
玩“詐彈” 多人被判刑
2012年年底,一名用“詐彈”威脅上海浦東機場的男子被法院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同樣是2012年年底,深航航班“詐彈”威脅案在湖北宣判,被告人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2013年5月17日,一名男子在首都機場T2航站樓揚言“帶炸彈上飛機”,被機場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