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4日,司法部官方網站公布《全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21-2025年)》。該規劃提出,“十四五”時期,要制定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配套文件,明確通過放寬政策取得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范圍,推動東中西部法律職業人才均衡布局。
從2018年開始,存在了16年的司法考試正式被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代。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仍為A、B、C三類,但受報名條件所限,能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的資格證書僅有A、C兩類。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規定,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B類和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范圍,由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協調委員會確定。
司法部還將制定實施新一輪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放寬政策,研究西藏和四省涉藏州縣相關扶持政策,增強法治人才優質增量供給,實現法律職業人才由“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所以,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范圍將有所變化,或將迎來美好的春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