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輛轎車妨礙其車輛通行,寧海一男子盛怒之下用車鑰匙劃了對方車,結果賠了錢不說,還受了刑罰。昨天,寧海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通訊員 于珊婉 記者 鄭振國
去年9月的一天,洪某開車前往寧海某KTV,到達地下停車庫時發(fā)現車位已滿,他想著自己也不會呆太久,便把車停在斜坡下來的轉彎處,這一停,出去那個方向車道就被擋住了,只剩下進來方向的車道可以通行。
凌晨1點多,楊某也到該KTV聚會。因為洪某將車停在轉彎處,加上楊某開的是越野車,車身比較大,導致他無法順利駛入停車場。無奈之下,楊某只得向后退一把調整車身,沒想到“嘭”一聲,越野車車尾撞上后方墻壁。
下車查看后,楊某十分火大,覺得完全是因為這輛轎車讓自己撞了車。于是他折回駕駛室,拔下車鑰匙在洪某轎車車身及引擎蓋上劃了幾道,隨后解氣離開。
沒多久,從KTV出來的洪某發(fā)現自己愛車被劃,立刻報警。通過停車場內監(jiān)控錄像等線索,民警很快找到楊某。面對警察詢問,楊某很不服氣地表示:“是他太沒素質了,亂停車!”
為了維修轎車,洪某一共花費了6000元。他找到楊某協商賠償事項,一聽要賠錢,還在氣頭上的楊某直接拿出1萬元丟給洪某,“拿走,不用找了。”一看對方舉動,洪某頓時也來氣了,“我就修了6000,你給我1萬干什么,4000還給你!”
原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但經鑒定,該轎車實際車損為5000余元,屬于數額較大,楊某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最終,楊某又被寧海法院判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