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記制改革基本解決了立案難問題,但隨著“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實施,案件大量涌入法院,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等也隨之增多,引發(fā)社會擔憂。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甘雯今天在最高法新聞發(fā)布會上說,法院通過運用信息技術、加強繁簡分流、多元化解糾紛等方式解決人案矛盾;對于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等行為,最高法將出臺司法解釋依法懲處。
一個案件反復起訴幾十次
甘雯坦言,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現(xiàn)象確實是伴隨著立案登記制改革產(chǎn)生的新問題。最高法曾就此調(diào)研發(fā)現(xiàn),一些訴訟讓人匪夷所思。
他舉例說,有些當事人就一個案件反復提起幾十次訴訟。第一次法院給予登記立案,第二次仍然登記立案,裁定駁回后,當事人重復起訴。如果再登記立案,將極大耗費司法資源。
甘雯說:“司法資源是稀缺資源,如果大量司法資源去應對濫訴和惡意訴訟、無理纏訴,立案登記制改革就無法得到有效實施。”
實際上,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這一重大改革決定的同時,已經(jīng)預見到伴隨改革會出現(xiàn)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現(xiàn)象,為此,要求人民法院加大懲治力度。
最高法2015年發(fā)布的《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明確,對一些特殊情形,包括違法起訴或者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涉及危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危害國家安全的,所訴事項不屬于人民法院主管的等,法院可以不予登記立案。
之后,最高法發(fā)布的《關于防范和打擊虛假訴訟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加大對虛假訴訟的審查力度,對虛假訴訟參與人,適度加大罰款、拘留等妨礙民事訴訟強制措施的法律適用力度,探索建立虛假訴訟失信人名單制度等。
各級法院嚴格執(zhí)行防范和打擊虛假訴訟的指導意見,制裁違法濫訴,規(guī)范立案秩序。海南全面推行誠信訴訟制度,在立案階段向當事人發(fā)放誠信訴訟提示書,要求其簽署訴訟誠信保證書。湖南法院對濫用訴權的起訴嚴格依法不予立案,兩年來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民事案件11619件、行政案件4754件。
不少法院加大法律釋明和新聞宣傳力度,幫助群眾了解、理解立案登記制改革的基本內(nèi)容,形成正確輿論導向。
甘雯介紹說,為進一步規(guī)范立案秩序,最高法擬于今年出臺《關于防范和懲治惡意訴訟無理纏訴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全面加強訴訟誠信建設,規(guī)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行使訴權,依法懲治惡意訴訟、無理纏訴等行為,保障立案審判效率,維護司法權威。在立案和審判階段發(fā)現(xiàn)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的,依法駁回并追究相應責任。
甘雯說,最高法還將公布濫用訴權典型案例,通報各地存在的亂起訴問題,以反面案例引導群眾正確適用登記立案相關規(guī)定。
法院兩年內(nèi)收案增加700萬
立案登記制改革后,全國法院案件量同比增加700萬件左右,人案矛盾突出,是擺在法院面前的現(xiàn)實難題。為破解難題,各級法院進行了很多創(chuàng)新和嘗試,主要包括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強繁簡分流、充分運用信息技術三大舉措。
最高法在出臺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意見、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yōu)化司法資源配置意見基礎上,制定《于民商事案件繁簡分流和調(diào)解速裁操作規(guī)程(試行)》,促進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切實減輕當事人訴累。
浙江建立大調(diào)解機制,鼓勵暫未入額的法官擔任調(diào)解法官,建立多形式、多渠道、多領域的糾紛聯(lián)動化解平臺,大力推進在線糾紛解決機制,使大量矛盾糾紛通過訴調(diào)對接機制予以化解。
江蘇基層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全部成立速裁組織或速裁庭,快速審理12類民商事簡易案件。廣西法院實現(xiàn)60%以上民商事案件、80%以上刑事案件簡案快審。
甘雯說:“案件都要排期審理,如果一個簡單案件與復雜案件一起排期,要等復雜案件審完再審簡單案件,簡單案件可能要等好幾個月才能解決。因此,繁簡分流勢在必行。”
各級法院充分運用信息技術,建設智慧法院,降低人案矛盾。甘雯舉例說,法官遇到一個復雜案件,可以利用信息技術平臺查找類似案件是如何裁判的,吸收借鑒。
他指出,隨著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深入推進,窗口釋明難度增大,送達難逐漸凸顯,新類型案件審理執(zhí)行難度加大,部分當事人對登記立案認識存在偏差,濫用訴權現(xiàn)象更加突出等問題逐步顯現(xiàn)。
甘雯說:“全國法院將堅定不移地按照既定目標,以改革創(chuàng)新思維破難題,補短板,勇往直前,久久為功,把改革發(fā)展推向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