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饃路上被人“看到”撿了5000元錢。此后10年間,是否真的撿了錢,讓她飽受官司熬煎,一審、二審、再審,甚至入獄6個月。與此同時,新聞媒體對此案的報道,也讓她一時成為“眾矢之的”。無奈之下,家人向檢察機關(guān)求助,最終在檢察官的幫助下,十年沉冤一朝得雪。近日,姬雙妮和家人來到河南省修武縣檢察院,感謝檢察官還她清白。
買饃路上撿到了錢?
事情還得從10年前說起。2006年1月24日,家住修武縣的姬雙妮約上鄰居朱某,騎著三輪車,一同到集市上去買饃。
與此同時,姬雙妮的另一個鄰居荊某也在這條路上,她揣著5000元現(xiàn)金去親戚家還賬,就走在姬雙妮前面。誰知,走著走著,錢不見了。荊某慌了神,四下尋找,但是一無所獲。
對此,姬雙妮毫不知情,一路上既沒注意到荊某,也沒見到錢。到集市買了饃后,她原路返回。這時,荊某和丈夫郝某來了。見到姬雙妮,他們二話不說,上來就讓姬雙妮把撿到的5000塊錢還給他們。姬雙妮愣住了,說誰撿你們的錢了?荊某說,有人看見你拾了我丟的錢。
姬雙妮生氣地說,她根本就沒撿到過錢,還叫來一起去買饃的鄰居朱某作證。朱某證明,一路上她都和姬雙妮一起,并沒見到姬雙妮撿錢?汕G某和丈夫根本不相信朱某的話。在之后的半年多時間里,荊某多次向姬雙妮討要5000元錢,但均無果。
見姬雙妮不承認,荊某夫婦想到了打官司。打官司就得要證據(jù),當初告訴他們姬雙妮撿錢的同村人卻不愿作證。郝某決定先找個能證明姬雙妮撿錢的證據(jù)來。但證據(jù)豈是想找就能找到的?郝某想到了造假。他想辦法合成了一張姬雙妮站在三輪車旁數(shù)錢的照片,成了姬雙妮撿錢的“證據(jù)”。
同年8月21日,荊某將姬雙妮起訴到了修武縣法院,提供的證據(jù)便是這張合成的照片。法庭上,姬雙妮依然否認撿到了錢,并對照片真實性提出異議。法庭遂對照片真實性進行了技術(shù)鑒定,認定荊某提供的照片系技術(shù)合成,不能作為證據(jù)使用。最終,荊某撤回了起訴。
因“拒不執(zhí)行”鋃鐺入獄
一切又恢復(fù)了正常,事情似乎就此過去。轉(zhuǎn)眼到了2007年冬天。這天,姬雙妮一個人在家,有人在門口喊她,讓她簽收一封掛號信,上面顯示的發(fā)件人是她的叔叔。姬雙妮接過郵件要回屋,送郵件的人攔住她,讓她簽名。收到郵件得簽名,這是規(guī)矩,姬雙妮接過筆,在送信人指定的地方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又一年過去,2008年的春天,姬雙妮和丈夫郝小利商量著要外出打工,掙錢供兩個孩子上學(xué)。然而,還沒等他們動身,法院的傳票卻來了。原來荊某又到法院起訴姬雙妮了。這次,荊某又有了新證據(jù),是份姬雙妮與她自愿達成的還款協(xié)議。對于這份協(xié)議,姬雙妮仍然不承認。訴訟中,她一再聲稱自己沒撿到荊某的錢,也從沒與荊某定過協(xié)議,協(xié)議是偽造的,并申請法庭對協(xié)議上的簽名和指紋進行鑒定。
同年7月27日,鑒定結(jié)果出來,協(xié)議書上的“姬雙妮”簽名確是姬雙妮所寫,而因所按指印模糊,指紋不具備鑒定條件。
姬雙妮欲哭無淚,只得眼睜睜地看著一審法院依據(jù)協(xié)議書,下達了姬雙妮返還荊某5000元的判決書。
不服一審判決的姬雙妮,收到判決書后,隨即向焦作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7個月后,焦作市中院作出判決:撤銷修武縣法院民事判決,姬雙妮返還荊某欠款4000元(因為那份協(xié)議上寫明,姬雙妮承認拾到荊某的5000元錢,荊某為了感謝姬雙妮還款,愿給姬雙妮1000元好處費)。
姬雙妮依然不服,遂向河南省高級法院申請再審,結(jié)果還是維持原判決。
接下來,案件進入執(zhí)行程序,姬雙妮必須給荊某4000元錢。“我是冤枉的,憑啥讓我白白賠她幾千元錢?”姬雙妮想不通,更不愿意“執(zhí)行”法院的判決。就這樣,到了2014年8月,法院將姬雙妮拒不執(zhí)行判決案件移交公安機關(guān)。一個月后,姬雙妮被法院以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查明真相,還她清白
妻子入獄,姬雙妮憨厚老實的丈夫郝小利只得硬著頭皮,四處找人打聽,要為妻子申冤。幾經(jīng)周折,最后在律師的指點下,他來到修武縣檢察院尋求幫助。
修武縣檢察院受理了郝小利的申訴。姬雙妮一案的種種疑點,引起了該院民行部門干警的高度重視,并向檢察長劉青作了詳細匯報。經(jīng)過一個多月的走訪調(diào)查、外圍取證,并多次到荊某丟錢現(xiàn)場進行模擬實驗,辦案人員認為,荊某所講姬雙妮撿到錢的可能性并不存在。隨后,辦案人員又對荊某進行了耐心細致的法律政策講解,荊某主動交代了丈夫郝某偽造還款協(xié)議,并采取送掛號信的方式騙取姬雙妮簽名的事實。后郝某在檢察機關(guān)也交代了自己偽造協(xié)議書的過程,并交代了第一次合成照片的過程。隨即,辦案人員對參與送掛號信及合成照片的相關(guān)人員也進行了調(diào)查核實,最終查清了荊某訴姬雙妮不當?shù)美m紛案的真相。
2015年7月1日,經(jīng)焦作市檢察院提請,河南省檢察院向河南省高級法院提出抗訴。同年12月23日,河南省高級法院再審后認為,荊某僅以還款協(xié)議主張姬雙妮撿到其5000元錢未還,證據(jù)不足,二審判令姬雙妮返還4000元錢不妥,應(yīng)予糾正,檢察機關(guān)認為二審判決不當?shù)目乖V意見成立,遂依照有關(guān)規(guī)定,裁定撤銷此前的民事判決。至此,姬雙妮蒙受十年之久的不白之冤終得洗雪。(作者 高傳偉 孟紅梅)
買饃路上撿到了錢?
事情還得從10年前說起。2006年1月24日,家住修武縣的姬雙妮約上鄰居朱某,騎著三輪車,一同到集市上去買饃。
與此同時,姬雙妮的另一個鄰居荊某也在這條路上,她揣著5000元現(xiàn)金去親戚家還賬,就走在姬雙妮前面。誰知,走著走著,錢不見了。荊某慌了神,四下尋找,但是一無所獲。
對此,姬雙妮毫不知情,一路上既沒注意到荊某,也沒見到錢。到集市買了饃后,她原路返回。這時,荊某和丈夫郝某來了。見到姬雙妮,他們二話不說,上來就讓姬雙妮把撿到的5000塊錢還給他們。姬雙妮愣住了,說誰撿你們的錢了?荊某說,有人看見你拾了我丟的錢。
姬雙妮生氣地說,她根本就沒撿到過錢,還叫來一起去買饃的鄰居朱某作證。朱某證明,一路上她都和姬雙妮一起,并沒見到姬雙妮撿錢?汕G某和丈夫根本不相信朱某的話。在之后的半年多時間里,荊某多次向姬雙妮討要5000元錢,但均無果。
見姬雙妮不承認,荊某夫婦想到了打官司。打官司就得要證據(jù),當初告訴他們姬雙妮撿錢的同村人卻不愿作證。郝某決定先找個能證明姬雙妮撿錢的證據(jù)來。但證據(jù)豈是想找就能找到的?郝某想到了造假。他想辦法合成了一張姬雙妮站在三輪車旁數(shù)錢的照片,成了姬雙妮撿錢的“證據(jù)”。
同年8月21日,荊某將姬雙妮起訴到了修武縣法院,提供的證據(jù)便是這張合成的照片。法庭上,姬雙妮依然否認撿到了錢,并對照片真實性提出異議。法庭遂對照片真實性進行了技術(shù)鑒定,認定荊某提供的照片系技術(shù)合成,不能作為證據(jù)使用。最終,荊某撤回了起訴。
因“拒不執(zhí)行”鋃鐺入獄
一切又恢復(fù)了正常,事情似乎就此過去。轉(zhuǎn)眼到了2007年冬天。這天,姬雙妮一個人在家,有人在門口喊她,讓她簽收一封掛號信,上面顯示的發(fā)件人是她的叔叔。姬雙妮接過郵件要回屋,送郵件的人攔住她,讓她簽名。收到郵件得簽名,這是規(guī)矩,姬雙妮接過筆,在送信人指定的地方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又一年過去,2008年的春天,姬雙妮和丈夫郝小利商量著要外出打工,掙錢供兩個孩子上學(xué)。然而,還沒等他們動身,法院的傳票卻來了。原來荊某又到法院起訴姬雙妮了。這次,荊某又有了新證據(jù),是份姬雙妮與她自愿達成的還款協(xié)議。對于這份協(xié)議,姬雙妮仍然不承認。訴訟中,她一再聲稱自己沒撿到荊某的錢,也從沒與荊某定過協(xié)議,協(xié)議是偽造的,并申請法庭對協(xié)議上的簽名和指紋進行鑒定。
同年7月27日,鑒定結(jié)果出來,協(xié)議書上的“姬雙妮”簽名確是姬雙妮所寫,而因所按指印模糊,指紋不具備鑒定條件。
姬雙妮欲哭無淚,只得眼睜睜地看著一審法院依據(jù)協(xié)議書,下達了姬雙妮返還荊某5000元的判決書。
不服一審判決的姬雙妮,收到判決書后,隨即向焦作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7個月后,焦作市中院作出判決:撤銷修武縣法院民事判決,姬雙妮返還荊某欠款4000元(因為那份協(xié)議上寫明,姬雙妮承認拾到荊某的5000元錢,荊某為了感謝姬雙妮還款,愿給姬雙妮1000元好處費)。
姬雙妮依然不服,遂向河南省高級法院申請再審,結(jié)果還是維持原判決。
接下來,案件進入執(zhí)行程序,姬雙妮必須給荊某4000元錢。“我是冤枉的,憑啥讓我白白賠她幾千元錢?”姬雙妮想不通,更不愿意“執(zhí)行”法院的判決。就這樣,到了2014年8月,法院將姬雙妮拒不執(zhí)行判決案件移交公安機關(guān)。一個月后,姬雙妮被法院以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查明真相,還她清白
妻子入獄,姬雙妮憨厚老實的丈夫郝小利只得硬著頭皮,四處找人打聽,要為妻子申冤。幾經(jīng)周折,最后在律師的指點下,他來到修武縣檢察院尋求幫助。
修武縣檢察院受理了郝小利的申訴。姬雙妮一案的種種疑點,引起了該院民行部門干警的高度重視,并向檢察長劉青作了詳細匯報。經(jīng)過一個多月的走訪調(diào)查、外圍取證,并多次到荊某丟錢現(xiàn)場進行模擬實驗,辦案人員認為,荊某所講姬雙妮撿到錢的可能性并不存在。隨后,辦案人員又對荊某進行了耐心細致的法律政策講解,荊某主動交代了丈夫郝某偽造還款協(xié)議,并采取送掛號信的方式騙取姬雙妮簽名的事實。后郝某在檢察機關(guān)也交代了自己偽造協(xié)議書的過程,并交代了第一次合成照片的過程。隨即,辦案人員對參與送掛號信及合成照片的相關(guān)人員也進行了調(diào)查核實,最終查清了荊某訴姬雙妮不當?shù)美m紛案的真相。
2015年7月1日,經(jīng)焦作市檢察院提請,河南省檢察院向河南省高級法院提出抗訴。同年12月23日,河南省高級法院再審后認為,荊某僅以還款協(xié)議主張姬雙妮撿到其5000元錢未還,證據(jù)不足,二審判令姬雙妮返還4000元錢不妥,應(yīng)予糾正,檢察機關(guān)認為二審判決不當?shù)目乖V意見成立,遂依照有關(guān)規(guī)定,裁定撤銷此前的民事判決。至此,姬雙妮蒙受十年之久的不白之冤終得洗雪。(作者 高傳偉 孟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