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時報訊(記者/王崇人 通訊員/劉憶紅)信任是婚姻的基石。然而高明一對夫妻互相懷疑對方“外邊有人”,妻子外出唱K后夜宿賓館,丈夫盛怒下將妻子打成二級輕傷。昨日,高明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張寧(男,化名)與王揚(女,化名)于2011年2月結婚,婚后王揚在明城鎮(zhèn)開了一家美容店,張寧在外跑運輸,夫妻二人的感情一直不錯。2014年初,張寧發(fā)現(xiàn)王揚老是偷偷摸摸發(fā)信息、打電話,便懷疑老婆紅杏出墻,狠狠地說了妻子幾回,但王揚一直堅決否認自己有出軌行為,而張寧也沒能抓到妻子出軌的證據(jù)。然而此事的發(fā)生在張寧的心里埋下了陰影。
2014年4月的一日,王揚發(fā)現(xiàn)張寧的微信號與一個女子頭像的微信號相關聯(lián)。于是王揚便疑心張寧在外工作時做了些對不起自己的事。晚上美容店關門后,王揚因心情郁悶,便叫上美容店的兩個小姐妹吃飯喝酒唱K,三人一直玩到了次日凌晨1時許。王揚見大家都喝醉了,而且時間已晚,便叫上兩個小姐妹一起在賓館開房睡了一夜。工作到很晚回家的張寧見王揚不在家,便一直打其電話,卻無人接聽。直至凌晨,妻子才接了電話,說自己在外與他人開房不回來了,便掛斷電話。張寧頓時怒火中燒,多次撥打王揚的號碼,奈何王揚關機,無法找到她所在的賓館。
第二日早上,王揚告訴他自己在朝暉賓館。當日10時許,張寧駕車來到賓館找到王揚,要其跟自己回去,但王揚堅決不肯。張寧便立馬動起手來,打了王揚幾耳光后,抓著她的頭發(fā)強行拉她上車。張寧將王揚拖上車后,便開車載著她來到一處空地。張寧見空地無人經(jīng)過,便命令王揚下車,讓其跪在地上,然后再次對王揚實施毆打。
高明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張寧無視國家法律,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導致王揚輕傷二級,其行為已經(jīng)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張寧歸案后,坦承了自己的罪行,清楚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作出了深刻的反省,得到了妻子王揚的諒解,故法院從輕做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