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曙法院審理了一起離婚官司,為了分配財產(chǎn),女方當庭拿出了900多張票據(jù),連律師都嘆為觀止。
離婚的是一對80后夫妻,11年前網(wǎng)戀認識。這是他們第二次上法庭,去年4月份,男方也曾起訴離婚,后因為一些原因撤訴。
這次男方鐵了心要離。他說,結(jié)婚后他發(fā)現(xiàn)女方潑辣且控制欲很強,兩人的價值觀也很不相同,他崇尚簡潔樸素的生活,女方則追求奢華,因此兩人常為了瑣事爭吵不休。而且女方疑心重,有一次因為懷疑他和女同事曖昧,對他“家暴”,他的手被戳破,臉也被抓傷。
今年1月第一次開庭,雙方對離婚都沒意見,直接進入共同財產(chǎn)分割。
共同財產(chǎn)除了一些家具電器、金銀首飾,還有一輛花了30萬買的汽車。男方說,去年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已被女方給賣了。
女方承認,但稱賣車的20萬元她都花在了她和孩子的生活費上,“至于那些奢侈品,卡地亞的戒指旅行時丟在了東南亞,歐米茄的手表找不到了,LV的包包是假的,并不值錢,還有一些包我送人了。”
法官要求女方提供20萬花銷的證明。前天第二次開庭,女方帶來了900多張價值40多萬元的各類票據(jù)。
其中380多張稅務局通用定額發(fā)票,證明她和孩子吃飯吃了2萬多元;350多張機打購物發(fā)票,證明她和孩子購買衣物等花費近20萬元;美容美體旅游發(fā)票10多張,價值幾十萬元;還有出租車票幾十張、高速通行費近百張、醫(yī)院門診費幾十張、景點門票十幾張、牛奶費……這些票據(jù)最小的面額有一元、五元,大的成千上萬元。
男方認為,這些票據(jù)都是他在第一次起訴離婚后,女方有意收集的,試圖多分財產(chǎn)。
在法官追問下,女方承認自己的行為有不妥之處,兩人同意調(diào)解。
最后女方同意將賣車的20萬元分一半給男方,各自的財產(chǎn)、債權債務均歸各自享受和承擔。